Monday, 28 January 2013

世上万事,不过是一懒二拖三不读书——张佳玮

http://www.douban.com/note/259268859/

许多人觉得,古龙的风格很易学。因为一个普通读者读古龙,乍看之下,不会觉得他有金庸或梁羽生那么厚的功底——你可以轻松从金庸书里读出他喜欢《水浒》、熟稔《红楼》,他对希腊戏剧、莎士比亚、大仲马、《三言二拍》、《史记》、诗词歌赋等无数东西,都烂熟于心。而古龙,乍看只能说,这位对诗挺熟,尤其体现在人名儿上,比如白玉京,比如叶孤城。
但稍微看看他的随笔或评述,就会发现,这厮对福楼拜、海明威、杰克伦敦这些19世纪到20世纪初的大人物,了如指掌;尤其是后两位,他许多作品里会出现一些类似的手法。在若干篇宣言般的文章里,他都会赞许这两位。至于日本剑侠作家如柴田炼三郎等,古龙更是熟到可以随心所欲化用的地步。最后,他比我们绝大多数人想像中,都更熟悉金庸。原话是:
我自己在开始武侠小说时,就几乎是在拼合模仿金庸先生,写了十年后,在写《名剑风流》、《绝代双骄》时,还是在模仿金庸先生。 我相信武侠小说作家中,和我同样情况的人并不少。 这一点金庸先生也无疑是值得骄傲的。

所以,世上那么多人觉得古龙易写,而终于世上也只有一个古龙的原因,就是这个:这个疑似好酒散懒的浪子,读的书比我们想像中多得多。许多人,只看了几册古龙,就仿着他路数写,取法乎上,得乎其中。说到底,终是不读书之过。



被误解的小说家,不只古龙一个。我第一次知道巴尔加斯·略萨,是通过莫言的《红高粱》,余占螯父子处理尸体时,作者自注提了一句;而《四十一炮》的后记里,我又看到他对君特·格拉斯的一段评价。余华三十来岁时,写了许多极有洞察力的散文,主要关于音乐和小说,显见他对博尔赫斯、福克纳、霍桑、川端康成们,极有心得。王小波作品里零星出现的名字,比如莫迪阿诺、马尔库塞、杜拉斯、昆德拉、卡尔维诺们,就够我一一收罗了。海明威20世纪20年代在巴黎的阅读量极其可怖,那段时间,他上到对陀、托、荷马,近到舍伍德·安德森们,几乎滚瓜烂熟。
当然,许多人很容易被糊弄,被莫言小说里反复出现的高密农村,或是余华的许三观、福贵和刘镇李光头,或是王小波的王二及陈清扬、小孙这些没谱青年,或是海明威那些渔夫、猎人和到处溜达的尼克·亚当斯们欺骗,以为这些小说家们,也仅仅是小说家而已,而忽视了他们都有文艺评论家们的敏感和天分。比方说,像王朔这样,把无知者无畏贴脸上到处耍的,随手列一小说书单,都能让人瞠目结舌。早80年代,他那些吐槽全世界的论述,已经把他磅礴的阅读量给透了底——
简单说吧,这伙人的阅读量和读书见识,远超过我们的想像。只是大多数时候,人家不露出来而已。



贾宝玉这样好逸恶劳的纨绔子弟,谁都想找机会给他上一课。贾政带他看大观园,见宝玉喜欢“有凤来仪”胜过“稻香村”,觉得他觉悟不高,立刻发作:
“无知的蠢物!你只知朱楼画栋,恶赖富丽为佳,那里知道这清幽气象。终是不读书之过!”
然而宝玉那死孩子,振振有词,说田庄是人力穿凿扭捏而成,还说什么:
“古人云‘天然图画’四字,正畏非其地而强为其地,非其山而强为其山,虽百般精而终不相宜……”
之后挨揍,也是活该。但这事上,可见这小畜生歪理一大片,春风吹又生。妙在这孽障,左一个不读书,右一个不用心,可是引用诗词歌赋,信手拈来。给丫鬟起名字,张嘴就是“花气袭人知昼暖”,唱歌行令,随手就是唐乐府里“雨打梨花深闭门”。薛宝钗跟他一样,满嘴里都说不读书,唱个《寄生草》、听个《牡丹亭》,都是张嘴就来。说不读书,偏读得满肚子书。老爹贾政,被他硬生生呛得说不出话来,咳,终是不读书之过。



以前说过,贾宝玉爱杜撰这事,和苏轼有点像——苏轼当年考试写文章,杜撰了个典故,被梅圣俞问起,就说“意其如此”。这事常用来佐证苏轼天马行空,信手拈来,别出机杼,不拘一格。但这玩意,不是凭空而来。他自吹《汉书》就抄过三遍——哪怕打些折扣,这也很恐怖。关于苏轼的积累量,一个故事。
当初,苏轼黄州回朝后,去做翰林学士知制诰,写圣旨,凡八百余道。圣旨这玩意,常要引古之经典,以姿润色。常见格式如:朕听荀子说,张佳玮打起架来,不是螃蟹的对手。蟹犹如此,人何以堪?今特赐尔螃蟹八百只,卿其勉之——类似引语,可都是不能错的。苏轼之后,洪迈接了这职位,每天写天子诏书。洪迈也是大有才学之人,有一天刷完二十余道诏书,闲了,去庭院散步,遇到个八十来岁的老仆。
老仆:“听说今天文书多,学士一定很劳神。”
洪迈颇自得:“今儿写了二十来道呢!”
老仆:“学士才思敏捷,真不多见。”
洪迈得意了:“苏轼苏学士想来也就这速度了吧?”
老仆:“苏学士速度也不过如此,但他从来不用查书。”
洪迈赧然,后来跟别人说这事就自嘲:“人不可自傲,那时如果有地缝,我就钻了!”
咳,说到底,终是不读书之过。



傅雷先生除了翻译和给儿子写信,还写些别的。比如,译完《贝多芬传》,他自己私人给补了贝多芬作品全赏析;不论其艺术价值,文字本身就辞气慷慨,很是动人。他自己,22岁上,就写了很见功力的塞尚评传。35岁上,他能使文言文(当然,这是许多老派学人的功底)写一个黄宾虹问答集,兼谈中国古来画艺。49岁上,他自己在一个文章里认为,自己学问修养不足,终究是读书少了,云云。说到最后,就开始自叹了:
哎,终是不读书之过。


前段儿被人问起,说爱因斯坦大神都有语录了:“人在一定岁数后,阅读过多反而影响创造性”——原话:Reading, after a certain age, diverts the mind too much from its creative pursuits. Any man who reads too much and uses his own brain too little falls into lazy habits of thinking 。
实际上,我们见过太多类似言论,无非是“读书太多,人都读木了”之类。只是爱因斯坦来说这话,显得格外霸气。
然而,就像相对论更适合研究高速、量子力学更适合琢磨微观,而解释身旁日常的事,还是牛顿经典力学比较好一个道理,爱因斯坦这话,其实只适合他、波尔、费曼、泡利那堆近光速的家伙们。人家就像洪七公打欧阳锋,各家各派已有招式都烂熟于胸,在琢磨新创世界体系了。跟我们这样,连世界是怎么回事都还摸不着门道的凡人,没多大关系。套句现成句子,就可以这么说:

以大多数人读书之少,还根本没资格影响到创造性、想像力之类的。



这话说开了,其实很简单:

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大大低估了大神们的阅读量。那些对多读书有微词的,若非骗子笨蛋,便是王朔或纳博科夫这样读多了书后撒娇耍个性的,要不然就是爱因斯坦这类读完了喜马拉雅山般浩繁paper的人,随口来句感叹,让那些一辈子读书不及枕头高的人,听了雀跃一番。我们绝大多数人在那里感叹天赋不足、创造不够什么的,其实都是幻觉。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问题,归结到最后,就是一懒,二拖,三不肯读书,如此而已。

Saturday, 5 January 2013

张五常——我学英文的方法

十八年前我寫了一篇題為《學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師見到,指我所言處處不依常規,不應撈過界,我不便發表。後來一些學子聽到有該文的存在,多次要求發表,但文稿失去了,沒有再寫。今天國內的學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師吧。為免被罵,題目加上一個「我」字。不是說無師自通,而是說我學英文的方法是自己發明的。 
 
說是自己發明,其實因為是中國人而發明。文字上,中文與英文是完全兩回事。歐西的文字起於拉丁,是同宗,不能說是完全兩回事。因此,炎黃子孫學英文的方法應該與歐西老外學英文的方法不同。當年我想出的學英文的方法,是集中於中文與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處入手。這裡提出的是學寫英文的方法,不是學講英文的方法。自己的耳朵有問題,「講」不足以教也。這裡要談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後者同學們要拜國內的新東方為師。我認識新東方的老闆,欣賞他對學子的貢獻。然而,寫、講、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學習佳法。這裡要說的是中國人學寫英文的方法,千萬不要搞錯。學寫,中文與英文有三處重要不同:字彙(vocabulary)、動詞(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
 
讓我在這三項上說說吧。記著,我的建議是從中、英的不同之處入手。讀書學字彙英文難學主要是因為字彙難學。有三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英文的字彙多。以一個知識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兩倍,而翻譯出來一個英文字大約譯為兩個中文字。中文是以單音字砌成的,以單字砌出變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單字是以字根砌成的。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類)不多。字彙多的表達能力比較強,比較容易達意,但學起來就遠為困難了。一九六七年我認識了夏理.莊遜,那位以文筆流暢而發表文章最多的經濟學者。我問他:「夏理,怎樣學好寫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回應:「學字彙,學字彙!」其他什麼也不說。這是英語文章高手的經驗之談了。中國人學英文字彙的第二個困難,是除了名詞外,英文字一般沒有毫無差別的中文對譯。例如,名詞apple譯作蘋果是絕對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等怎樣譯呢?這些都代表著「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別很大。我們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麼。字彙多,無論形容詞還是動詞,英文看似是同義的字有微妙的差別,往往失之毫釐,謬以千里。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 the right place這句格言。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譯中,譯出來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謂。除了名詞,英文字大都要靠意會的。
 
試舉一個英文字彙的微妙差別的例子吧。二十多年前,我的一個讀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寫博士論文,其中兩個實驗的結果相近,但不肯定。他試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來形容,都不稱意。跑來問我這個舅父,我細讀上文下理,建議用in the neighbourhood,恰當。第三個學英文字彙的困難,一般來說,是懂得一個字的解法與懂得怎樣用一個字,是兩回事。這與中文截然不同。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英文是除了名詞,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樣用不算是懂。是的,你去考什麼TOEFL、SAT、GRE等試,英文字彙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像樣的英文也寫不出來。我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很簡單,但要先假設你有香港英文中五畢業的水平,或TOEFL試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方法如下:
 
(一)準備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要平裝,小的,輕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註釋。如果是精裝的,翻閱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這是因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夠快或不舒暢你就不願意多翻。
(二)找幾本你有興趣讀的項目的書,要英文寫得很好的。這選書十分重要,你要多問朋友或英文老師來協助你的選擇。以每頁大約五百字算(也要選字大的版本),要選兩三本,加起來大約六百頁。
(三)坐下來讀書,一頁一頁地讀下去,每個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千萬不要以為一個字你慣見,以為是懂就不查。凡是稍有疑問的都要查,一絲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個字在一句之內的解法。不要騙自己。
(四)先查英語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英中字典是英語字典不能盡釋所疑才用的。
(五)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一個字查一次通常不會記得,再見該字時,稍有不明,要再查。稍有不明,同樣的字出現一次查一次。一般來說,查三至五次可以記清楚而又學懂一個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聲讀出來。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讀,只朗讀查過字典的。這是為什麼有好的拼音註釋字典重要。
 
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是學字的解法時一起學怎樣用。同字在不同句之內往往有不同的意會,所以千萬不要在書頁旁下註釋。不要把字意固定下來,一個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現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該字再出現時你不用再查為止。我自己的經驗,是這種徹底以明白文字內容為準則的查字的學字彙方法,開始時每頁有二十多個字要查,要用上個多小時才讀完一頁,但進境非常快。大約讀了一百頁,每頁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個,到了二百頁,每頁只要查三幾個。大約四百頁要查的字近於零,而六百頁就畢業了。依照上述的學英文字彙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賦與記憶力是中等的話,我的估計是四百個小時可以畢業。每天集中地讀讀查查兩個小時,不要多。記?,名詞不論,學英文字彙不是學中文的譯法,而是學英文本身的意會。主要是學一個字怎樣用。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這是中國人學英文的一個重點,算是一個關鍵了。

(按:上文提及,因為中國的文字文化與歐西的截然不同,中國人學英文與歐西人學英文的方法應該有差別。中國人學英文,要在英文與中文的重要不同處入手,而字彙、動詞、造句,是三項重要的不同。上文申述了中國人學英文字彙的方法。)這裡轉談中國人學英文動詞與造句的方法,比較困難了。不是比較難學,而是比較不容易說得夠詳盡清楚。數之不盡的書籍教英文怎樣用動詞與怎樣造句,是教老外怎樣學的。很多很好的書籍可以參考,尤其是牛頓大學與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經典規範。我特別喜歡的是E.P. White的一本名為《Elements of Style》的小書,三十多年前再三讀之,獲益良多。我沒有資格與這些專家的經典之作一比高下。雖然這些經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黃子孫也應該讀。我要說的是限於因為中、英截然不同,炎黃子孫學英文動詞與造句有特別的困難,因而集中在兩個不同文化的動詞與造句的不同重點下筆。集中於重要的不同點,主要是協助懂得或善於寫中文的轉寫英文轉得比較容易。
 
兩個簡化學動詞中文的動詞,字的本身沒有時間性。我們要以附加字——曾、將、了等——來表達過去或將來。英文動詞,字的本身有時間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變化多了,使一些書本說英文的動詞時態(tense)有九個或十二個。太複雜了。作為中國人,我學英文動詞想出兩個簡化。其一是英文動詞有過去,有現在,但沒有將來。例如will與would、shall與should、may與might、can與could等,都是現在或過去,沒有「將來」的。英語用動詞是:現在說將來是現在,過去說將來是過去。用英文動詞,首先要決定的是說現在(present)、過去(past),還是「無所謂,二者皆可」。現在就用現在式,過去就用過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擇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選現在式是選了不變,選過去式也是選了不變,不可轉來轉去。這是說,二者皆可的,選其一之後,要stay in one tense。這是作文章引言或結論時的最佳處理,通常選簡單現在式較簡單過去式優勝。

除了現在或過去,英文動詞有三類時態:簡單(simple)、繼續(continuous)與完成(perfect)。愚見以為,中國人寫英文不要花拳繡腿,賣弄技巧,動詞以簡單為妙。可用簡單現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簡單過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事實上,簡單動態的文字最有力,雖然有時「繼續」與「完成」等動態是非用不可的。繼續時態是指加-ing,淺而明,不需要說了。但完成時態(perfect tense)不容易。我處理完成時態(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個簡化,那就是完成時態有時度(time dimension),而這是中文動詞沒有的。英文的簡單時態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過去是過去,現在是現在,沒有一段時期的時度;繼續時態也是一剎那——過去或現在繼續的一剎那,也沒有時度。I forget是現在忘記,I forgot是以前忘記,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記,I have forgotten是從以前到現在之間的時度中忘記了——不知何時忘記而現在還忘記。「時度」是比較難解釋的,而「完成時態」這稱呼有點莫名其妙。不明白的讀者要從one instant of time與over time這分別去想——後者有時度,或者記?凡有since這個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時度。教用英文動詞的讀物甚多,大都教得對。但當年我覺得動詞很難學,書本幫不到多少忙。後來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兩點:其一是決定是「過去」還是「現在」;其二是決定要不要表達時度——要不要給時間走一程。

句子從簡短造起中國的文字傳統是沒有標點的。那是近於沒有句子了。我們今天讀古文是後人把一個圈一個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斷來讀。這發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風格。用標點、分句、分段,中文沒有英文那樣講究。很多中國人寫英文,見到鬼佬那樣「講究」,就學人家轉來轉去,總是有點不像樣。作本科生時我寫的英文也是轉來轉去的,後來決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英文才開始像樣。重要的出發點是英文的長句是以短句串連起來的。英文學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學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動詞用簡單時態,幾個字,毫無花巧地直寫,清楚明白,就來一個句號。這樣考英文試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這樣學來的。今天,無論我的英文句子怎樣長,其結構是以短句為基礎,串連起來再加變化。有短句清楚直寫的根底,串連起來也是清楚直寫。沒有花拳繡腿,有些人認為不到家,但我沒有意圖做文豪,不敢在鋼線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邏輯井然,讀來通順,只此而已。以短句串連成長句很多書有教,教得好。標點重要,書本教得好。動詞的位置書本也教得好。書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盡可能不放在中間。分段的方法書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與尾句不應該太長,以短句起筆或收筆讀來有力量感。不是明顯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我說過了,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文章要講文氣,而文氣最容易是從背誦前賢的大作學得。作學生時我喜歡背誦聖經的《創世記》。茲錄創世第一天的絕妙好文如下:讀清楚了嗎?文氣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寫,全用簡單時態,and stay in one tense!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礎了。